办理事项: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
 

办理机构
达州市教育局行政审批科
办理地址
达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联系方式
0818-2523002  0818-2123415
办理时间
上下半年各一次(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安排)
办理时限
受理期限终止之次日起三十个法定工作日
申请条件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不含党校学历);取得A级(本科段)教育学、心理学合格书;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作技术等级。
法定依据
《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
申办材料
(一)申请人员均需提交以下基本材料:
1、毕业证、身份证(号码为18位数)、普通话证原件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2、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3、《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出具)对本人的思想品德进行鉴定,鉴定人签字并加盖单位鲜章(思想品德鉴定表务必先下载,其它表格在报名点领取);
4、一寸近期彩照5张。
(二)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应补充以下材料:
(1)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成绩单或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2)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全日制师范类毕业首次认定的申请人需提供);
(三)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还应提交《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考试合格证书》(自考)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四)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应提交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办理程序
材料审查――审查合格者到指定医院体检――对需要参加能力考试的申请者组织能力考试――对合格人员发放证书。
收费标准及依据
教师资格考试费260元/次,体检费由医院收取。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价函〔2008〕99号)。
相关表格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检查表》
《四川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作者:管理员  来源:原创  人气:3469   录入时间:2009-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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