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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0年市级教育直属学校(单位)
秋季开学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达州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杨大荣
(2010年8月25日)
同志们:
这次市级教育直属学校(单位)秋季开学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安排部署秋季开学工作,确保秋季顺利开学;切实加强直属学校(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强化直属学校(单位)及民办学校管理,提高工作效能,促进直属学校(单位)、民办学校稳健发展,推进达州教育事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高度重视,全力以赴,确保秋季顺利开学
秋季开学在即,各学校、各单位要迅速进入工作状态,立即做好新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开好“三个会”,以饱满的情绪投入工作。一是开好领导班子会。统一班子思想,全面研究和部署学校(单位)本学年和本学期的工作,明确目标,增添措施,谋划全局,统筹协调,分工合作,各司其职,为更好的完成年初所制定的目标奠定基础。二是开好教职工大会。结合本学校、本单位实际部署有关工作,明确工作岗位及职责,传达贯彻相关会议精神,果断收心,凝聚人心,增添信心。三是开好学生宣传会。各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好招生、收费等政策,讲清纪律,提出要求,整顿学风,使之迅速进入学习状态。
(二)扎实准备,保证开学秩序有条不紊。一是做好各项保障工作。各学校要保证教材、作业本等按时发放,保证人员及时到位,保证按时开学行课。二是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收费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必须公示上墙,张贴在醒目位置,坚决杜绝乱收费行为。三是做好美化校园工作。暑假之后,个别校园杂草丛生、凌乱不堪。各学校必须组织专人打扫好校园清洁卫生,搞好校园文化建设,促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扎实推进。
(三)狠抓安全,确保师生平平安安。今年,我市教育系统经受住了“7.18”特大暴雨洪灾的考验,但是洪水警报并未完全解除,我们绝不能麻痹大意,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是立即开展一次安全工作大排查。当前,学校安全形势异常艰巨复杂,不能有丝毫懈怠。各学校从今天起,必须立即对校舍建筑质量安全、防次生灾害安全、食品饮用水安全、卫生防疫、治安安全、防火防雷安全进行一次拉网式大排查。二是狠抓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和调处。要加强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的排查梳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化解,切实将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校园暴力及伤害案件的发生。要认真抓好信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学校领导要深入了解学校教职员工思想状况,对出现的问题,不拖延、不推诿,全力做好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灵活运用教育、协商、调整等方法,理顺情绪,协调关系,平息冲突,避免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三是及时整改隐患,完善应急预案。要立即行动起来,配合公安、消防、工商等部门,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切实负起责任,强化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要制订好完善的应急预案,尤其是防洪应急预案,确保顺利开学。四是严抓防汛抗灾工作。目前,我市仍处于汛期,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与气象、国土等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及时掌握灾情预测预报,严格落实领导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加强校舍清查和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和监测,及时上报灾情,建立健全各项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和制定防灾抢险预案。五是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开学之初,要召开一次安全教育大会,上好秋季开学第一节课—安全教育课(今年,省教育厅确定的第一课主题为《正确认识应对自然灾害,用科学知识守护生命安全》),开展一次危险器械的搜查、收缴工作,一定要把安全教育落到实处。四川省电子商务学校、市职高还要做好藏区“9+3”学生入学及教育工作。各学校要认真开展安全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在8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市教育局安办。
二、强化领导,群策群力,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今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教育局党委的高度重视下,对达一中、达州电大财贸、市职高的领导班子作了相应调整。下面,我就进一步加强直属学校(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讲以下要求:
(一)要讲政治,顾全大局,做到令行禁止。讲政治,顾全大局,就是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上级的大政方针和局党委的决策决定,做到令行禁止。这是各个单位领导干部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自觉服从组织的最集中、最本质的表现。因此,各直属学校(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在执行上级的大政方针和局党委的决策决定时,必须言行一致,说到做到。讲大局,不是空泛的政治表态,而应该是实实在在的行动。有些同志,明明自己那个局部的工作没做好,出了问题,却不是着重从自身查原因、找教训,而是怨社会环境不好,怨上级支持帮助不够。这样的思想态度不仅做不好局部工作,还会拖全局的后腿。在工作中,一定要强化执行力度,做到不曲解,不变通,不梗阻,不迟疑,不讲价,带头贯彻落实,不计较个人的利害得失,更不能凭个人的好恶而取舍。
(二)要讲团结,凝聚人心,坚持民主集中制。俗话说,“家和万事兴”。许多事实告诉我们,一个单位兴旺发达,必定有一个同心同德、和衷共济的领导集体,一个单位的工作如果长期搞不上去,往往是因为班子成员相互磨擦、造成能量“内耗”。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内耗,各学校(单位)“一把手”一定要正视它、重视它,并要不遗余力地消除这种内耗。坚持民主集中制,既是维护领导班子团结的有效方法,也是调动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积极性、消除内耗的重要手段。一是必须要摆正个人在组织中的位置。对于一名单位的领导干部来说,个人和组织的关系,是个人服从组织的关系,个人的意志和行动,必须无条件地服从组织的需要和安排。在任何情况下,都要自觉地置身于组织之内,而不能游离于组织之外,更不能凌驾于组织之上。二是正确处理好班子成员之间的关系。正确处理好书记与行政主要领导、正职与副职、副职与副职的关系,分工合作,各司其职。三是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进一步健全集体领导、个人分工负责制度。坚决反对独断专行,搞少数人或者个人说了算,把集体领导当陪衬,把集体讨论当形式,或者遇事议而不决,决而不断,断而不行。主要领导同志要有魄力,更要有全局思想和民主作风,要懂得尊重别人,切实团结班子成员,充分调动中层干部和一般干部的积极性,集思广益,决策前充分调查研究、决策中充分发扬民主、决策后坚决贯彻落实。
(三)要讲廉洁,勤政务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各学校(单位)要紧紧围绕构建惩防体系和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切实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抓好反腐倡廉教育。通过正面引导和警示教育,教育和引导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反腐倡廉的责任感、自觉性和主动性,真正做到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夯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基础。二是要切实加强行风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推进行风建设,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能不能切实有效地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不仅关系到教育工作能否有效实施,而且直接影响到教育行业能否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因此,各学校(单位)必须切实规范管理行为,加大对“小金库”清理、整治力度,杜绝不作为和乱作为等现象,有效约束管理行为。三是要加大纪检监察力度。纪检监察机构和纪检监察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能,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加强对重要环节、重要部位、重点岗位权力行使的监督。要按照责权分明原则,建立督查机制,明确工作规范,落实责任分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有效开展。四是要切实严肃党的纪律。要坚定地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于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行为,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损坏党的形象的行为,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的行为,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行为,以及在行政管理中随意执法、越权执法、违法执法、违反政令等行为,一经发现并核实,都要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三、细化管理,狠抓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一)切实加强直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一是加强科级干部或中层干部的任免管理。各直属单位(学校)对中层干部的任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三定方案”确定的中层干部职位、职数办理。要把竞争上岗、“两推一述”作为选拔中层干部的重要形式。无论采取何种形式选拔任用中层干部,都必须进行民主推荐,广泛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得不到多数群众拥护的,不得提拔使用。对科级干部或中层干部的任免,要严格按照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规定的程序办理,不得简化,必须报批。人事科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核审查,及时办理。未经局党委审批同意或无函复意见任免的中层干部,一律无效,不得按新任职务晋升工资,不得将其任免材料装入本人档案,其任职资格、经历在领导干部提拔任用时不予认可。各直属单位要严格把关,对不符合任职条件、资格和程序的人选,不得上报;对超过“三定方案”规定职数的人选,不得上会;对“三定方案”未确定和自行设置的职位人选,不得审批。属于特别优秀需要破格提拔的,要按照《达州市党政领导干部破格提拔暂行办法》的要求,报局党委同意函复后才能办理。对违反规定任免的,要坚决纠正,并追究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二是加强招聘人员和临聘人员管理。各单位招聘人员,必须在单位编制限额内先向市教育局申报增人计划,经市教育局同意、市人事局审批下达后,再通过招考聘用。各单位临聘人员必须报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使用。
(二)切实加强直属单位财务管理。一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各学校(单位)的一切财务收支活动要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财会人员具体对本单位资金收入、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各直属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的各类收入,都要按规定纳入本单位的财务核算,不得隐匿、转移、截留、挪用和私设小金库。二是切实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各学校(单位)对本单位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和对外投资等负有管理职责,必须管严管好,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严禁将学校教育经费用于滥发奖金、补贴、津贴、实物及组织公费旅游等。三是严格控制单位债务规模。各学校(单位)自筹资金建设项目原则上一律停止,坚决制止高举债建设行为。对急需发展的项目,各直属单位应先组织专家认真进行可行性研究,在保证资金安全且可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形成一致意见后,按程序进行立项申报。凡不经过市教育局批准立项,单位自行实施的项目以及自行变更的项目,一律视为违纪处理。四是加强监督检查。我们将对市直属单位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资金管理混乱、弄虚作假、浪费单位(学校)资产、违反财经纪律的,以及对未经审批擅自安排建设项目、大项支出项目、擅自变更建设规模加大建设资金的单位(学校)或因工程质量问题影响使用和造成经济损失的,要追究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及当事人的责任。
(三)切实加强直属单位常规管理。各学校(单位)要严格执行我局2005年制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直属事业单位管理的通知》规定。在此,就有关问题再强调如下:
1.严格请示报告制度。一是直属单位主要领导要定期或不定期将工作的开展情况向局长或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报告、请示重大问题。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告工作,同时要向局长请示报告。涉及两位或两位以上局领导分管的工作,要主动通气,协商处理。对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件,要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二是直属单位要逐级报告、请示工作,如越级请示事项,越级办文,市教育局将概不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也将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并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三是直属单位召开的重要会议和举办的重要活动,需市教育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联系科室参加的,须经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同意,并告之局办公室。
2.严格按时办结制度。一是直属单位对市教育局领导交办事项和市教育局交办的文件应及时研究处理,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从收文到办结)。按有关规定须报请市教育局审批的事项,有关直属单位应在收文的5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经联系科室和分管领导审定后,并提交教育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或行政办公会审议,对有明确时限要求的,应按规定时限办理。二是涉及多个直属单位工作的事项,主办直属单位应当主动与协办科室或有关单位协商处理,局分管领导、局办公室要主动协调、积极配合,保证按规定时限答复来文单位或提出处理意见提交会议研究审定。如有分歧意见,主办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局分管领导要出面协商。如达不成一致意见,主办直属单位应将意见及理据列明,并将正式意见或协调记录作为附件,在规定时限内书面交市教育局办公室,报送局主要领导统筹协调。三是对涉及面宽、问题复杂,短时间内难以办结的市教育局交办文件和事项,承办单位应请示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同意后,在收文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报文单位书面说明办理情况。
3.严格请假报告制度。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外出时,应及时填写好《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单》,将出发时间、地点及主要任务向局长、分管局长报告,并指定一位领导主持工作,要经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批准后,才能外出,并将《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单》交局办公室。
4.严格信息报送制度。一是信息报送的内容:紧急重大政务信息是指重要社情民意、治安动态、疫情、灾情、安全事故以及容易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或不稳定的其它各类信息;每周、每月、年度工作计划、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重要会议、文件的贯彻落实和交办的重要事项的办理情况,按规定应该报送的其他事项。二是紧急重大政务信息以《值班报告》的形式向市教育局报告。《值班报告》要及时反映第一时间掌握的情况(发生时间、地点、类别、简要经过、伤亡损失、处理措施、报告单位及初步原因分析),做到及时、准确、规范。三是坚持工作安排、总结月报制。四是及时上报市教育局的约稿信息。各学校(单位)要及时编写反映单位工作、会议、活动、学校和师生动态以及其他重要政务信息,要做到事实清楚、主题鲜明、文字精炼、数据准确、时效性强。五是严格信息督办、通报、考核、奖励制度。各学校(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工作,主动及时收集报送信息。局办公室要加强信息工作的督办考评。
5.严格实行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市教育局将各直属单位执行上述规定情况,纳入对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执行不认真、不得力、敷衍推诿、贻误工作的,常规管理不细、不深、不实,造成各种责任事故发生的,市教育局将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并将追究有关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对直属单位负责人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四)切实加强直属单位内部管理。在学校管理方面,个别单位存在问题较多。加强内部管理,必须抓住重点,有的放矢。
1.坚持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行为。要严格执行市政府“两个二十条”,切实规范办学行为。
2.强化教师队伍管理,全面提升教师整体素质。一是要强化师德建设,培育良好校风;二是加强教师培训,全面提升教师专业发展能力;三是进一步完善教师绩效考核机制。
3.加强安全形势分析和评价,确保各项安全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四川省学校安全管理办法》精神,我局制定了《学校安全形势分析和安全工作评价办法(试行)》。这个《办法》已经下发,各学校要认真贯彻执行。这个《办法》的核心是通过开展经常性的学校安全形势分析和安全工作评价,切实做到学校安全工作关口前移,及时发现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各学校要按照《办法》要求,定期开展安全形势分析和安全工作评价,并建立月报制度,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情况报送局安办。同时加强评价结果的管理,谨慎公布重要信息,并依据分析和评价结果调整安全工作重点,降低安全风险,整治安全隐患,全面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
(五)切实加强市管民办学校管理。目前,市管民办学校共5所,发展都还比较好,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学校认识不到位,不服从管理,导致政令不畅、政令不统一。如:今年5月,新世纪学校未按全市规定时间组织高三外语模拟考试,提前了一天。二是办学行为不够规范。如:铭仁园私立中学在今年暑假期间对初三、高三学生强行有偿补课,收费后不开票据。三是师资队伍建设滞后。师资队伍从质量、数量、稳定状况上看都不同程度存在问题,结构上,主要是由退离休教师、公办学校教师、招聘师范类专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组成。四是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不完善,家长式、家族式管理还存在,学校内部矛盾较大。五是为争夺生源,相互诋毁,恶性竞争。现就加强市管民办学校管理,讲以下要求:
1.自觉接受指导管理。市管民办学校要树立接受业务主管部门指导的意识,积极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会议和活动,要明确具体的部门和工作人员负责与市教育局联系,确保信息畅通。各校的招生计划、收费、招生广告必须报市教育局备案,凡对外的招生广告必须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各市管民办学校要切实规范自身办学行为,充分发挥好市直属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政策法规与民办教育科负责民办学校的管理,基础教育科、职业技术教育科分别负责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学校的业务指导。
2.加强行政审批管理。各学校要按照审批机关核定的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类型、办学层次开展招生和教育教学活动,不得自行设立分支办学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承担的教育教学任务转交其他组织、个人和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各学校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符合标准的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为促进民办学校健康发展,根据《四川省<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我局制定了《达州市民办教育机构办学水平评估细则(试行)》。我们将定期组织对民办学校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论,审验各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许可证》。对不合格的,我们将依法注销其《办学许可证》。各学校要对照《细则》所设的评估量标,加大投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
3.加强队伍建设。各学校要依法成立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学校决策机构并行使职权。董事会、理事会由举办者或者其他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或者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各学校聘任校长,应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校长的任职条件,年龄可适当放宽。其校长、董事会、理事会组成人员名单应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校长报审批机关核准。要按照规定标准选聘教师,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其专职教师数量应当不少于教师总数的三分之一。聘任的教师,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教师任职资格。要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相关法规,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与受聘校长、教职员签订聘用合同。
4.加强招生宣传管理。各学校要坚持依法办学、诚信办学,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招生工作。各学校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布之前必须报审批及监督管理机关审批。招生简章和广告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备案的内容一致,要载明学校名称、办学类型、办学层次、办学地址、办学条件、培养目标、招生专业、收费项目及标准、证书发放等事项。各学校法定代表人要对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的真实性负责。审批及监督管理机关要依法监督民办学校的招生宣传活动,对民办学校超过核定计划招生、欺诈招生等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
5.正确处理好几个关系。各学校要立足长远,不能急功近利,不能把经济效益作为第一、唯一的要素。要处理好几个关系:一要处理好发展速度与质量效益的关系。不同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发展速度,一定要把提高育人质量,提高办学的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二要处理好短期行为与长远发展的关系。民办教育的发展趋势不可阻挡,发展中受到的挫折随着国家政策的进一步明确而不再出现,整体办学环境将会越来越好。三要处理好坚持教育的公益性与取得合理回报的关系。投资民办教育要求回报是合理的,也是合法的。然而,办教育是育人的事业,是公益性事业,这要求民办学校在办学中正确处理资本的寻利性与教育的公益性的关系,把实现办学目标放在首位。只有在办学质量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考虑投资的合法经济回报。四要处理好与公办学校协调发展的关系。民办学校内涵建设要学习公办学校长期积累的经验,主动与公办学校交流,促进两者的协调发展。五要处理好学校与教师、学生、家长的关系。民办学校的办学者、管理者、教师、受教育者、家长之间有不同的利益要求,在学校发展中有不同的主张,表现出各种内部矛盾。如果相互之间没有充分的联系、沟通、监督,不利于民办学校的发展。
6.真情关爱学生。各学校领导、教职工要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以真情、真心、真诚教育学生,主动关心身边的每一位学生,把他们当成自己的亲生子女一样看待,成为他们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不能把学生当成索取的对象,而是要成为他们的知心朋友,少一点抱怨,多一点努力,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丰富和拓展自己的专业知识,引导学生以一个健康的心态去克服前进道路上的困难,去战胜挫折,摆脱挫折,使学生最终获得真正的成功,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尤其要关心女学生的成长,不仅要关心她们的学习,更要关心她们的生活和心理健康,让她们得到精心的呵护。
同志们,我希望通过这次会议,各直属单位、学校和民办学校能进一步坚定在改革和发展方面的信心,制定更加清晰的思路、更加科学的方案、更加得力的措施,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为全市的教育事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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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述格 来源:原创 人气:1602
录入时间:201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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