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教育局    达州市体育局
关于举办达州市第十一届中小学生田径
运动会的通知
 
达市教体艺〔20106
 
各县、市、区教育(文教)局、体育(文体)局,有关学校: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健康素质,落实“健康第一”的要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达州市教育局、达州市体育局决定于2010年4月16日至4月18 日在开江县举办达州市第十一届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由开江中学承办。
本届运动会的指导思想:坚持育人育才,突出教育特色,促进和谐发展,努力做到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
运动员资格由各县、市、区教育(文教)局严格审查,须于2010年3月20日前到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办理运动员注册手续,否则,不予参赛,并通报批评。
联系人:徐旭 2127301   2963336
希望承办单位认真谋划,精心准备,切实做好运动会的各项筹备工作,确保运动会如期举行,并获得圆满成功。
 
附件:1.2010年达州市第十一届中小学生田径比赛竞赛规程。
2.2010年达州市第十一届中小学生田径比赛报名表。
 
 
达州市教育局               达州市体育局 
 
 
 
 
 
 
 
 
 
 
 
 
                     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中小学生 田径 比赛 通知
                                                      
抄送: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省招生委员会;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国家、省、市示范(重点)普通高中、职业中学,市属民办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有关小学。
                                                       
达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2月23日印
                                                      
(共印80份)
附件1:
2010年达州市第十一届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
 竞 赛 规 程
 
一、主办单位
达州市教育局 达州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开江县文教局 开江县体育局 
三、竞赛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0年4月16日至4月18日
(二)地点:开江中学
四、参赛单位和分组
(一)参赛单位:
1.各县、市、区代表队。
2.国家、省、市重点中学,民办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渠县中学、渠县二中、渠县三汇中学、大竹中学、大竹观音中学、大竹县石河中学、大竹县周家初级中学、大竹县石桥铺初级中学、达县中学、达州市第一中学、达州市高级中学、通川区蒲家中学、通川区西罡学校、达州铁路中学、达县第三中学、达县石桥中学、达县第四中学、达县管村初级中学、达县碑庙初级中学、达县渡市初级中学、宣汉县中学、宣汉县第二中学、宣汉县南坝中学、宣汉县土黄中学、宣汉县胡家初级中学、宣汉县清溪宏文初级中学、宣汉县黄金初级中学、宣汉县大成初级中学、开江中学、开江任市中学、开江县甘棠镇初级中学、万源中学、万源第三中学、万源竹峪初级中学、万源河口初级中学。
3.重点职业中学:达州市职高、达县职高、大竹职中、渠县职业中专、宣汉县职业中专、万源职中、开江县职业中学。
4.民办学校:达州新世纪学校、达州市铭仁园中学、达州行知中学、达州华西职业技术学校。
5.参赛小学:通川区一小、通川区二小、通川区七小、通川区八小、通川区实验小学、达县实验小学、大竹实验小学、大竹胜利街小学、大竹幸福街小学、宣汉县育才小学、宣汉东乡镇二小、宣汉南坝一小、开江实验小学、万源市太平镇一小、万源市太平镇二小、万源职中小学部、渠县渠江镇一小、渠县渠江镇二小。
(二)分组:比赛分高中组(限在校高中学生参加)、初中组(限在校初中学生参加)、小学组(限在校小学生参加)。重点职业中学只参加高中组比赛。各参赛单位必须按时报名参赛,不得弃权。
五、竞赛项目
(一)高中男子组:100m、200m、400m、800m、1500m、5000m、110m栏(栏高1.067m、栏距9.14m)、400m栏(栏高0.914m、栏距35m)、4×100m接力、4×400m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7.26kg)、铁饼(2kg)、标枪(800g)、五项全能(110m栏、跳远、标枪、跳高、1500m)。
(二)高中女子组:100m、200m、400m、800m、1500m、3000m、100m栏(栏高0.84m、栏距8.5m)、400m栏(栏高0.762m、栏距35m)、4×100m接力、4×400m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kg)、铁饼(1kg)、标枪(600g)、五项全能(100m栏、铅球、跳高、跳远、800m)。
(三)初中男子组:100m、200m、400m、800m、1500m、3000m、110m栏(栏高0.914m、栏距8.7m)、400m栏(栏高0.84m、栏距35m)、4×100m接力、4×400m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5kg)、铁饼(1.5kg)、标枪(700g)、四项全能(110m栏、标枪、跳高、1500m)。
(四)初中女子组:100m、200m、400m、800m、1500m、3000M、100m栏(栏高0.762m、栏距8.0m)、400m栏(栏高0.762m、栏距35m)、4×100m接力、4×400m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3kg)、铁饼(1kg)、标枪(500g)、四项全能(100m栏、标枪、跳高、800m)。
(五)小学组:60m、100m、200m、400m、800m、跳高、跳远、4×100m接力、原地掷实心球(女1kg、男2 kg)。
六、参加办法
各县、市、区代表队、重点中学、重点职业中学、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民办学校、有关小学组队参赛。每单位可报领队一人(各县、市、区由教育(文教)局体卫专干、学校必须由校级领导担任),教练员二人。各县、市、区分管领导、体卫管理干部必须带队参加,以加强运动员管理,切实做好参赛期间安全工作。重点中学、民办学校高中组运动员十二人(男、女不限),初中组运动员十人(男、女不限),小学组运动员十人(男、女不限)。重点职业中学运动员十人只参加高中组比赛(男、女不限)。各县、市、区只能指定一所中学(含高、初中组)代表本单位中学组参赛,指定一所小学代表本单位小学组参赛。本次运动会不再单独组织测验。
七、运动员参赛条件和资格审查
(一)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具有正式学籍并在校读书的中、小学生,且经医院检查身体健康者。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取消其比赛资格和获奖名次,并追究参赛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负责人的责任。运动员的年龄必须真实,严禁以大充小,一经查出,取消比赛名次并全市通报批评。
(二)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由学校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名时交大会组委会。否则,不予参赛。
(三)运动员参赛年龄规定:
小学组: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初中组: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高中组: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四)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竞赛证》参赛。
(五)为保证比赛公平、公正,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必须严格审查参赛运动员资格,此项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目标管理考核。同时,我们将会同市公安局户政部门严查参赛运动员资格,如有更改年龄等弄虚作假现象,将对弄虚作假单位和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给予相应处分,并通报市。
(六)凡对某单位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者,需由申诉单位领队正式向“资格审查小组”提交书面申诉报告,同时交纳申诉费500元。胜诉者将如数退还申诉费,并对弄虚作假单位和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给予相应处分,并通报全市。败诉者,申诉费概不退还。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跳高比赛中学组不得采用跨越式。
(二)每名运动员限报两个单项,可兼报接力;每单位每项限报三人;另全能运动员可兼报接力和一个单项。
(三)运动员必须参加所报该项目的全部比赛,确因伤、病不能参赛者须向大会出据医院证明并加盖医院公章,否则交纳罚金100元。
(四)各代表队报到时交纪律保证金800元,如无弄虚作假或其它违纪行为,比赛结束后即退还。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各项目(含全能和接力)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全能和接力双倍计分;报名人数不足三人的比赛项目将不再举行比赛;只有八人或不足八人参赛的项目,按实际参加比赛人数录取,破省中学生纪录加15分,破市纪录加9分,同一人在同一项目或全能各单项中无论破几次纪录,均只加一次。凡输送到市业余体校田径队训练的运动员,代表现就读学校参加比赛,所获名次(得分)同时计入原输送学校。
(二)各县、市、区指定一所中学按高、初中组运动员得分总和,取前四名;指定一所小学取前四名。重点中学、民办学校统一排列高、初中组两个团体名次,取前八名。重点职中取前三名。体育传统校以本校高、初中组运动员得分之和排列名次,取前四名。小学组按团体总分取前八名。如遇总分相等,以破纪录多者列前;如再相等,以获第一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三)为鼓励农村中学积极参赛,特在参赛农村中学中设一名体育竞赛进步奖。
(四)大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十、裁判长、仲裁委员、裁判员
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仲裁委员由大会选派。各参赛学校选派一名田径二级以上(含二级)裁判员担任裁判工作,如不按要求选派或不按规定时间报到,则交代聘裁判费300元。不足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一、报名和报到
(一)按照规定,各参赛单位必须在2010年3月20日前持运动员学籍证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已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后的号码(18位)到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办理运动员注册手续进行资格审查(注册费在报到时交承办学校),未能提供以上信息的运动员视为无效注册。运动员资格审查结果于3月25日公布(附件1)。运动员资格审查结果公布后,各参赛单位必须认真填写运动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和体检医务部门公章和电子文档,于2010年3月20日前分别报送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市体育局竞训科(逾期不再受理)。逾期不报名者(或不办证者)作弃权处理并通报批评,报名后一律不得更改。
(二)运动员于2010年4 月15 日下午3点前报到,15日下午4:00在开江中学(新校区四楼会议室)分别召开领队会和教练员联系会议。
(三)裁判员于2010年4 月14日下午到开江中学报到,15日上午10:00裁判员学习(新校区四楼会议室)并随队安排住宿。
十二、经费
(一)各参赛单位所需经费一律自理,所有参赛队住宿自行安排。凡需委托安排食宿的单位,请与开江中学联系(联系人:覃方平 13982892258 8237723)
(二)裁判员、工作人员补助由市教育局、市体育局解决。
(三)凡大会抽调的工作人员和裁判员的差旅费一律回原单位报销。
    十三、本规程的解释修改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作者:zsg zsg  来源:原创  人气:552   录入时间:201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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