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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市教基〔2009〕29号
达州市教育局
关于重申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
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文教)局,市级教育直属有关学校:
今年,国家、省相继召开专题会议,出台专门文件,大力推进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我市认真贯彻省政府和省教育厅会议和文件精神。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意见》(达市府办〔2009〕56号),市教育局制发了贯彻意见,各地各校高度重视、认真查找、及时治理和纠正办学行为中存在的问题,我市规范办学行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极少数地方和学校还存在侥幸心理和观望态度,个别地方和学校一些不规范的办学行为时有发生。为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决杜绝不规范的办学行为发生,现重申相关要求,并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令行禁止,重点突破,严格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
各地各校要迅速行动起来,严格按照办学行为规范的有关要求,抓住重点,集中力量,认真解决好违背教育规律、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突出问题,力争在较短时间内使我市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严禁违规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以任何名目(包括家长委员会) 占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严禁中小学校为社会各类补习班、培训班提供教学设施和场地。二是严禁教师有偿补课。严禁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严禁教师利用职务之便,暗示、动员、介绍或强制学生参加有偿家教,严禁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社会举办的各类收费培训和补习班,严禁教师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三是严禁下达升学指标。严禁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为主要标准对学校或教师进行评价和考核奖惩,无论何种考试,都不得进行县与县之间、学校与学校之间、班与班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教师与教师之间的排名、排队。
以上规定务必在2009年12月31日前规范到位。元旦节即将来临,严禁各地、各校在元旦放假期间组织学生补课或上新课。
二、强化责任,从严治理,切实加大督查整改力度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省教育厅确定的治理重点以及市教育局的要求,结合实际,迅速展开专项整治行动,力争做到早行动,早落实、早见效。
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分阶段重点治理,有步骤落实整改,做到全程跟进、一丝不苟、扎实推进。市教育局将采取明查、暗访等随机督查方式,按照“有报必查、有查必纠”的要求,严格进行督查核实,定期发布督查通报。对举报的违规问题逐一查处,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
请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直属学校按照省、市关于规范办学行为的会议和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并将本地、本校落实整改情况于2009年12月30日前书面上报市教育局基教科。我局将组织人员于2009年12月28日到各县、市、区开展专项督导。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规范 办学行为 通知
达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12月25日印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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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zsg zsg 来源:原创 人气:1323
录入时间:2009-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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