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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市教研〔2009〕4号
达州市教育局
关于评选义务教育“课改之星”及
“课改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文教)局,市级有关直属学校: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激励义务教育教师积极投身课改实践,总结经验,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义务教育“课改之星”及“课改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活动,以表彰义务教育新课程标准实施以来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优秀教师、教研员及教育行政管理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
我市义务教育阶段的优秀教师、教研员及教育行政管理干部。
二、 评选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师德,教书育人好。
(二)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能运用课改理论指导教学、教研及管理实践,成果显著。
(三)积极参与课改实践,在学科教学、教学研究及教育教学管理实践研究中总结出典型经验且在当地有良好示范作用。
三、名额分配
各县、市、区分别推荐候选人4名,达州市一中推荐候选人2名,合计30名。其中,评选“课改之星”10名,“课改工作先进个人”20名。
四、评选办法
(一)各县、市、区及达州市一中根据评选条件经初评后进行推荐。推荐的候选人员,一线任教教师须占70%。
(二)本次评审由达州市教科所牵头组织,根据公正、客观、选优的原则进行认真评审。
(三)被推荐的候选人须报送《达州市义务教育“课改之星”及“课改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推荐表》(见附件)和与“评选条件”相关的成果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于2009年10月30日前报送达州市教科所义务教育室。(联系人:郑文怀,电话:13219197258)。
五、表彰
达州市义务教育“课改之星”及“课改工作先进个人”将由市教育局颁证表彰,以资鼓励。
附件:达州市义务教育“课改之星”及“课改工作先进个人”候选人推荐表。
二○○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评选 “课改之星”及“课改先进” 通知
抄送:各县、市、区教研室。
达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9月28日印
(共印28份)
达州市义务教育“课改之星”及“课改工作先进个人”候选人
推 荐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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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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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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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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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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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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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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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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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业绩:(可加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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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推荐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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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教育(文教)局推荐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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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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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zsg zsg 来源:原创 人气:1081
录入时间:2009-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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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关于印发《达州市义务教育学校及教职工绩效考核分配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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